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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緣起

 本會成立及加入國際法官協會(IAJ)要述

 民國83年間,時任國際法官協會(IAJ)理事長Rainer Voss先生經外交部邀請來台參訪,並表示歡迎我國法官籌組社團,參與IAJ活動。於司法院積極鼓勵推動下,計有60位司法同仁為籌備人員,共同籌組中華民國法官協會,於84年1月21日舉行成立大會,成為國內第一個以司法官為主要成員的全國性社團。成立大會當天,前司法院院長施啟揚、前法務部部長馬英九等都蒞臨致詞,會中選出31名理事、9名監事,會中並對許多章程內容都決議委由理監事於會後進一步研議。其後之理事會選出前最高法院院長王甲乙為第一屆理事長,由裘曼如女士擔任秘書長。當時以青壯派司法官為主體之會員代表及理監事們,對司法改革及法協定位都有很高的期許,於理事會中除決議設立「司法革新促進研究組」外,並設有國際事務組等。理監事們亦期許法官協會除為法官及司法興革意見發聲外,並能成為法官與司法院間之溝通管道。本會於84年5月6日正式檢附章程函報內政部同意核備。

 本會成立後不久,即向IAJ申請加入為會員,嗣獲IAJ通知,於84年9月間參加在突尼西亞首都突尼斯舉辦的第38屆年會。本會以觀察員身分指派代表與會並爭取入會,時任本會常務理事之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蔡烱燉(現任司法院副院長)及同院蔡秀雄庭長,陪同理事長王甲乙前往與會,於年會第三天中央會議討論時,由Voss理事長提出之本會入會申請案,經大會決議通過,成為正式會員。隔年(85年)9月間,本會派代表參與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行之第39屆年會,於出發前兩週,時任該次年會代表蔡烱燉等人商議後,向施前院長提議,是否向IAJ提出由我國主辦國際年會的構想,施前院長表達支持,但因需長時間準備及預算等問題,預計以3年為期進行籌備。代表團抵達阿姆斯特丹後,於討論87、88年年會舉辦國時,我方代表表示願意主辦88年年會,加拿大本亦有意申辦,經協調後同意禮讓我方,在場會員代表均無異議,全體鼓掌通過。回國後,本會也於86年1月之會員大會中通過主辦88年IAJ年會之提案,年中隨即成立籌備小組,本會也順利於88年11月間在臺北舉辦第42屆國際法官協會年會。

本會緣起擷錄於司法周刊第709期第4版報導 上圖擷錄於司法周刊第709期第4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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