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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度工作計畫

計畫項目 工作說明
壹、會務 一、會議
會員代表大會
理事會/監事會
常務理監事會

訂九十三年三月十二日舉行
原則每三個月舉行一次
原則每月舉行一次
二、會籍整理 已建立電腦檔案,會員有異動即更新檔案
三、派員參加第四十七屆國際法官協會年會 九十三年九月間在墨西哥舉行
四、其他  
貳、業務 一、推動法官法立法 與其他民間體共同推動法官法立法
二、擬對全國法官作有關工作環境問卷調查 實施時間依理事會決議
三、辦理中部(台中)、南部(高雄)會員聯誼活動 訂九十三年四月、九月
四、編印出版「法官協會雜誌」第十一、十二期 訂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月出版
五、辦理學術研討會 訂九十二年四月、十月完成
六、其他  
參、財務 一、收取會員九十三年及以前欠繳年費 隨時辦理
二、本會會計及稅務 隨時辦理
三、「法官協會雜誌」會計及稅務 隨時辦理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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