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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聲明104.11.11

2015-11-11網站公告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聲明

 

日昨民間司改會關於「年度十大酸言酸語」新聞稿所摘述法官於法庭上之言語,倘若屬實,由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之法官口中說出,其中確有不適宜之處。法官群體確有深自檢討或引為警惕之必要。然法庭是法官與當事人及辯護人或代理人之互動場所,法庭以至於整個司法審判之尊嚴

,不僅來自法官訴訟指揮之言語是否妥適,亦繫於其他訴訟參與者對於法庭角色的分際拿捏及妥適扮演,是以,法庭上脫序失格之被告,甚或昧於職業倫理之辯護人、代理人,同將斲傷法庭尊嚴。

 

本會尊重司改團體針對少數法官之法庭言語不當為由,啟動評鑑機制,然亦建請評鑑委員會應尋繹法庭互動的上下脈絡,求其真實,勿以隻字片語評斷一切。對於民間司改會逕自公布之「年度十大酸言酸語」,係在欠缺前後問答與整體脈絡情況下,片段摘錄法官發言內容所成,易使一般民眾誤認法官審案輕佻、充滿情緒語言,抹煞多數法官的努力,且於評鑑結果公布前,片面訴諸媒體,失其客觀,並有誤導民眾與影響評鑑公正之虞,本會對此深感遺憾。

 

本會重申,法官對於法庭參與者之尊重,固不因當事人或其他參與者是否尊重法院而有別,但法庭尊嚴須由所有在庭之人共同維護,本會將審慎考慮促進法庭尊嚴維護之相關法律修正,及推動辦理法庭參與人員之訴訟活動評鑑,以提升整體司法效能。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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