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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聲明108.05.20

2019-05-20網站公告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聲明

「公親變事主-法官不可能的任務

行政院日前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明定參選人等對於不實選舉廣告,得向法院聲請「緊急限制刊播令」,且法院須於3天內裁定,本協會認為此一修法存在重大憲政爭議,爰聲明如下:

一、維護選舉公正是選務機關責無旁貸的義務

    本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遏止抹黑文化,避免不實選舉廣告,影響選舉結果,以維護選舉的公正及公平性。誠然,維護選舉公正,本屬選務機關的職責,法律因此賦予選務機關相當的行政資源、組織團隊及行政調查權力。而監管不實選舉廣告,以確保選舉的公正性,屬於行政權的核心任務,選務機關不但責無旁貸,而且最為適任,更沒有非先給法官處理不可的必要性。

二、選舉法庭豈可「公親變事主」破壞「權力分立」

    法院應該立於中立、公正的立場,解決紛爭,而不是製造紛爭。目前選舉法庭受理選舉無效、當選無效等訴訟,就是最好的典範。所以,選務機關負責監管不實選舉廣告,處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如有不服,草案當可增訂依法向選舉法庭請求權利救濟的規定。選務機關豈可推諉卸責,把選舉法庭推到第一線的政治風暴中心,代替選務機關監管不實的選舉廣告,徒然製造政治紛爭,反而使法院「公親變事主」,將嚴重破壞憲法上的權力分立原則。

三、Mission: Impossible不可能的任務 法官在3天內判斷選舉廣告的真偽

    從多年前總統大選前一天的「319槍擊案」、高雄市長選舉前一天的「走路工事件」,乃至去年臺北市長選舉期間特定候選人遭指控強摘器官的事件,都紛擾甚久,難以平息。尤以319槍擊案發生迄今已經十多年,期間經過包含刑事偵查、「真相調查委員會」等多個行政及立法機關反覆詳細調查,其真相仍有如羅生門。

    第一審法院的獨任法官或第二審的合議庭,既無兵(團隊)、也無槍(配備)、更無彈(資源),在目前臺灣政治對立如此嚴重的社會氛圍下,居然被要求在短短3日內把選舉廣告的真實性查個水落石出,並作出具有高度政治爭議性的裁定,根本就是台版「不可能的任務」,但是法官又不是湯姆克魯斯,這樣的裁判豈能服眾?維護選舉公正及公平性的立法目的,更有如緣木求魚。

四、行政的歸行政、司法的歸司法

    本協會贊同為達成選舉的公平競爭、維繫民主政治的基石,由主管機關研擬適當對策因應「虛偽訊息」對民主選舉活動可能造成的危害,但是堅決反對由法院直接介入審查選舉廣告的真偽。公平選舉環境的實現,應由行政權負責選舉廣告訊息、媒體報導的規範、監管、獎勵及裁罰措施,再由司法權審查相關措施的合法性。

    本協會在此鄭重呼籲,有關機關應審慎思考,重新檢討選罷法等草案內容的妥適性,立法機關亦應當廣泛徵求各界意見,尤其應充分尊重訴訟法主管機關司法院的專業意見,於各界有充分討論與共識之前,實不應輕率通過行政院版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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