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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對於近來民調之聲明回應 105.03.23

2016-03-23網站公告

法官協會聲明(105年3月23日)
 
    日前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發表「104年度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公布去年度全國民眾對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之調查結果,其中並有「民眾對於法院法官可以公平公正審理、判決案件的信心程度」調查。本會本於實事求是精神,於取得該完整調查報告並詳加閱讀後,發現該報告將法院誤認為掌理治安機關,既未區分行政及司法機關之功能不同,且無視民、刑事審判之職掌各異,即將兩者混為一談。關於法院部分,只有一個題目即「就過去一年(104年)來說,請問您對法院法官可以公正公平審理、判決案件的信心程度為何?(01)完全相信(02)相信(03)不相信(04)完全不相信(99)拒答/無意見/不知道」,完全沒有進一步詢問受訪民眾影響他對司法信心的主要因素是什麼,也不區分受訪民眾有無到過法院經驗,或只是聽聞親友轉述、媒體報導,甚而只是單憑感覺回答,這種喪失客觀性的訪題設計,顯然缺乏專業態度,也就無從呈現事實全貌,而不足以信賴,更無法對整體司法進步提供實質助力,倘操作不慎,反而容易引發民眾誤解,淪為宣洩不滿情緒的工具。本會對此深感遺憾,並建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能重新審視在此一調查之專業態度,客觀嚴謹地調查。

    本會極力反對「司法民粹主義」(judicial populism),因為法院並非帶給民眾甜蜜果實的場所,但面對較嚴謹且具專業的調查研究,例如,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2011台灣人民紛爭解決行為暨法意識實證調查研究」,顯示民眾對於法官判決的公正性給予正面評價(很公正/還算公正)的比例為45.9%;中華人權協會辦理「台灣人權指標調查」,專家、學者對法官審理案件公正性的評價,101年至104年均呈現3分以上「普通偏向佳」(滿分5分)的正向評價;司法院104年「一般民眾對司法認知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法官的信任比率為44%、同意「我國大部分的法官能獨立審判,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擾」之比率為34.6%,均顯示民眾對法院的信賴,確實仍有相當程度改善空間。對此,本會深切感受到因法院部分判決過於專注純然精準的法律論理與邏輯分析,忽略了回應社會普遍共同接受的價值判斷,以及法官與人民對於支配審判程序之基本原則(如法官扮演被動中立聽訟角色)與法治國之核心價值(如無罪推定原則)缺乏共同理解之現狀,應該是法院無法得到多數人信賴的真正原因。本會認為,唯有儘速採取具體作為,促進法官群體與社會相互溝通、理解,才能提升司法信賴度。對此,本會將針對「人民參與審判」、「法官法」,以及「如何使法官專注於審判核心事務」等議題,召開系列司法改革圓桌論壇,希望藉由對話取代對立,透過相互理解爭取彼此互信,盼能對司法改革提供實質助益。

    本會提醒國人,千萬不要忽視公正且獨立的司法才是捍衛民主政治的基石,且呼籲任何致力司法改革的團體或個人,必須以專業、客觀、公允的立場,才能提供司法改革的正面力量,也期待全體法官深刻體認司法所面臨嚴峻的轉型試煉,務必能以開放的心,面對社會最嚴厲的責難,以同理心,體察每一位案件當事人的難處,並以最堅定的心,築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法官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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