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一頁
:::

法官協會民國112年1月16日新聞稿

法官協會民國112116日新聞稿

 

    本會年初召開第15屆會員代表大會,完成理監事改選,今日(112116日)舉行第15屆第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會中選出常任理事5名、常任監事1名,並由全體出席常任理事共同推舉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沈方維出任第15屆法官協會理事長。沈方維庭長為司法官訓練所第18期結訓,曾任臺灣彰化、臺中、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法官,並曾任司法院刑事廳科長、民事廳副廳長、少家廳成立前之少年及家事小組召集人,目前並兼任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審判長,審判與行政經驗俱豐,並曾於20112012年間任紐約大學訪問學者,有相當國際學術交流經驗。

 

    本屆理事除理事長外,由最高法院法官林恆吉、林海祥、蔡憲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吳冠霆、林柏泓、許泰誠、鄭富城、呂煜仁、邱筱涵、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郭貞秀、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施柏宏、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廖健男、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王子榮、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葉文博擔任。監事則由最高法院法官吳秋宏、邱忠義、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陳思帆出任。

 

    本協會並續請理事林恆吉負責新聞聯繫事務,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吳勇毅留任秘書長職務,憲法法庭調辦事研究法官吳志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歐陽儀留任副秘書長職務。且本協會將於民國1129月間在台主辦「2023年國際法官協會第65屆年會暨成立70週年慶祝活動」,為因應該大型活動籌備與舉辦過程之諸多事務,特於今年增設秘書長及副秘書長各1位,依序由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洪純莉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林伊倫出任。

回上一頁